河北打出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提档升级组合拳
——《河北省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提档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解读
为加快推进全省107个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提档升级,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进一步增强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作用,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提档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2025—2027年,集群营业收入保持年均增长8%左右。其中,到2025年底,营业收入超千亿元集群达到8个;到2026年底,营业收入超千亿元集群达到9个,百亿元龙头企业达到26个;到2027年底,集群营业收入达到4.5万亿元,超千亿元集群达到10个,百亿元龙头企业达到28个,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数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实施“共享智造”拓展行动
推动共享智造普及提升。支持集群内企业围绕原材料集采、产品集销和关键环节、核心设备、生产要素等开展共享应用。2025年,发布“共享智造”工作指南,建立多维度评价体系,培树10个省级“共享智造”标杆,具备条件的集群全面推广“共享智造”模式。到2027年底,推动“共享智造”从单一环节共享跃升至制造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融合共享。
建立集群共享数字化平台。组建集群数字化转型服务联盟,推进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集群落地,加快实现研发、制造和服务资源柔性匹配、动态共享。2025年,新建5个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方面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17个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共享智造”支撑能力。到2027年底,集群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领跑者”企业实现数字化改造全覆盖。
建设钢铁供应链平台。支持钢铁企业联合搭建供应链平台,引导钢铁企业和用钢集群入驻,开展原料集采、备品备件联采联储、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到2025年底,完成平台市场化建设并上线运营,持续推动平台与18个重点用钢集群深化合作,促进用钢集群降本增效。
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探索“众筹科研”模式。针对集群共性技术需求,组织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创新平台、社会机构等各类主体共同筹集资金开展联合攻关。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集群内探索实施一批众筹科研项目,总结推广经验模式,逐步形成“共投、共研、共担、共赢”的市场化研发创新机制。
建立集群创新服务体系。线上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线下组建集群科技特派团,“一团一群”进驻集群,聚焦前沿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需求,开展项目凝练、科技孵化、成果转化等“一站式”服务,推动先进技术成果在集群有效转化。2025年,推动服务平台上线,在已有27个集群科技特派团基础上,向18个集群增派科技特派团,探索科技特派团与集群利益共享机制,总结经验模式并积极推广。
搭建产业科技创新平台。推动集群优势企业联合产业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科研力量建设省级科技创新平台,逐步扩大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中试示范平台等服务覆盖范围。探索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科技创新平台运作模式,对接行业领先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导入先进技术、链接金融资源,引领集群创新发展。
实施龙头企业培优培强行动
培育优质企业。每个集群遴选2至3家规模大、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协作协同明显的“领跑者”企业,加快培育成长为集群龙头企业,带动集群中小企业协作配套,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到2027年底,集群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0家、规模10亿元以上“领跑者”企业5家。
推动企业并购上市。鼓励集群龙头企业利用市场机制,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股权置换、股权转让等形式整合资源做大做强。持续开展“资本赋能产业集群百县行”等活动,对上市审核期、辅导期的集群企业包联帮扶,重大问题“一企一策”推动解决。
加强项目建设招商。对总投资亿元以上集群“领跑者”企业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逐个跟进服务,2025年推动25个项目竣工投产。聚焦集群产业链上下游,面向行业领军企业等开展链式招商、以商招商,招引大项目、好项目。
实施质量标准提质升级行动
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制定集群检验检测支撑能力建设方案,争取申请筹建国家中药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鼓励有条件的集群申请建立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强化对获批筹建的国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资金支持。
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分期分批在集群“领跑者”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推动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产品质量提升,2027年实现全覆盖。建立集群企业首席质量官服务平台,共享“质量云课堂”、典型案例,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进质量管理沿集群产业链供应链延伸。
实施标准引领。引导集群优质企业围绕原材料、生产工艺、关键设备、检验检测等产业链重点环节牵头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主持标准制修订的企业或团体落实标准化资助政策,以标准引领集群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冀有特色”品牌培育行动
打造特色品牌。鼓励集群注册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统一品牌标准、统一宣传营销,做优做强河北集群区域品牌。总结推广集群打造区域品牌成功经验,加强与国际知名品牌合作,提升产品设计国际化水平。探索开展河北省工业品直播,加快推动“河北智造”品牌矩阵建设,培育一批制造业知名品牌。
助力集群抱团出海。分类梳理重点集群产业信息,持续开展“冀货出海拓市场”行动,支持企业精准“走出去”。以推介集群为主题,围绕市场准入、外汇管理、财税法规等领域,开展跨境合规指导服务。鼓励服务机构建立涉外应急服务通道,提升中小企业海外纠纷应对效率。
搭建会展平台。实施集群“百县百展”行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办好各类特色展会、区域性专业展会。用好重大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拓展国际合作渠道。
实施要素保障优化行动
强化人才支撑。开展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建立学科专业随产业需求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产业、人才深度融合发展。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支持集群联合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建设实训基地、产业学院。支持集群企业联合专业院校搭建国际化人才培养交流平台,开展研修实训、能力评价、技能交流等活动,深化国际人才、技术、资本、资源等合作。
开展金融赋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集群企业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发特色化、差异化金融产品,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开展集群“授信服务下基层”行动,制定专属授信策略,提升集群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和可获得性。优化产业投资、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等引导基金功能,积极支持集群企业创新发展。
提升土地使用效益。鼓励集群企业向园区集中,通过集约用地、合理规划园区产业布局,推动企业入园发展,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推广邢台市“园中园”模式,为集群企业提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服务等配套设施和服务,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实现土地高效利用。支持集群企业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充分发挥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省级构建多维度指标评价体系,实施集群动态调整,给予集群科技特派团适当工作经费,并对服务成效开展绩效评价。对近两年创新能力较强,上年度自有资金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实际研发投入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协作协同作用明显的“领跑者”企业上年度更新的生产、研发、检测、试验设备按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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