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级水效领跑者遴选和省级节水型企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行业新闻    |      2024-07-03

冀工信节函〔2024〕30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统筹做好2024年国家级水效领跑者遴选和省级节水型企业、园区创建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4〕225号)(以下简称《国家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21个行业内工业企业。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烧碱、聚氯乙烯)、氮肥(合成氨、尿素)、现代煤化工(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油、煤制合成天然气、煤制烯烃)、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发酵、氧化铝、电解铝、多晶硅、船舶制造、铁矿采选、平板玻璃、水泥、铅冶炼、锌冶炼等21个行业工业企业拟申报国家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或省级节水型企业,条件、范围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申报,其中,拟申报省级节水型企业的工业企业年用水量不小于5万立方米。已获评以往年度国家级水效领跑者和省级节水型企业的,请积极申报国家级水效领跑者。

  (二)其它行业工业企业。21个行业以外的其它行业年取水5万立方米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照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工业节水”专项中相关条件要求申报省级节水型企业。

  (三)工业园区。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拟申报国家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或省级节水型园区,条件、范围参照《国家通知》要求申报。已获评以往年度国家级水效领跑者和省级节水型园区的,请积极申报国家级水效领跑者。

  (四)原则上申报省级节水型企业、园区应首先认定为市级节水型企业、园区。企业、园区按要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申请程序

  (一)工业园区和21个行业以内工业企业拟申报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或省级节水型企业、园区的,于2024年7月20日前通过国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申请报告(参考《国家通知》要求),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市级部门同时填写报送《推荐表》(附件2)。已入选2022年国家级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园区,直接将申请材料由平台提交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二)21个行业以外的工业企业申报省级节水型企业的,于2024年7月22日前通过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https://gxt.hebei.gov.cn/main/)专项申报中“工业节水”模块统一申报。由企业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填报和审核操作指南见附件3),经市级初审后报送,市级部门需同步上传推荐汇总表。各市组织单位于2024年7月22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和推荐函。

  三、其他事项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水利(水务)局组织本地区工业企业和园区申报及初审,并征求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各地水利(水务)局负责推动水利系统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单内企业申报,力争实现全覆盖。

  四、省级评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评审,评选省级节水型企业、园区,并在省级节水型企业、园区基础上遴选省节水标杆企业、园区推荐参与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评选。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4〕225号)

  2.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含省级节水型企业、园区)推荐表(由市级部门填写)

  3.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工业节水在线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可从Waterhebei@163.com下载,密码jieshui@2024)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水利厅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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